谁为性工作者的权益奋斗?Queer Lapis 性工作者系列第二部
文/Vinodh Pillai | Dec 12, 2020
作为马来西亚目前唯一一个性工作者权利推广分子,她为性工作者争取更好未来的前路艰辛。马来西亚今天的性工作者,估计至少2万2000人,多数为女性——生活拮据,他们被迫隐瞒自己的工作。隐瞒的原因,可能是为了避免被赶出家门或更甚,被警察或宗教局逮捕。
结果,没有人愿意公开性工作者的身份。这让联系或推广工作困难重重。
‘那也是熟面孔’
苏薇说, 每次为了捍卫性工作者的权利,卫生部的官员会跟他说,“这些都是熟面孔”。
她边笑边说:“这就是问题,他们认出我们,他们会来拘捕然后把性工作者囚禁起来。这就是他们的问题。”
作为唯一一个性工作者权利推广者,在推广性工作者权利上,总会有些疏漏。例如,苏薇了解性工作者在行管令期间面对挑战,但却未曾在这段期间听闻有人确诊或被扣留。
“可能有类似的案例但我们并不知情。跟我在这个领域共事的人,他们认识我,知道我会提供援助,他们会联络我。一些非政府组织认识我,他们会通知我,有人生病他们就通知我。”
她解释说,偶尔她需要到法庭陪伴性工作者,或當他们被逮捕之后到警方的扣留中心。
有时,苏薇会邀请性工作者社群参与劳动节的活动,告诉他们这也是性工作者的劳动节,还有国际性工作者日,是在每年的3月3日欢庆的。
她说,不过,只有她一把声音,没有人会出席参与或见证,这就是问题。
道德以及‘传统’价值观
离建立一个性工作者广泛联盟的目标似乎还很遥远,但在这个领域里,已经有几个默默耕耘的知名人士。其中就包括享誉国际的跨性别以及性工作者权利推广者嘉蒂尼(Khartini Slamah)。
一般人称蒂尼姐, 她是80年代后期代设立联邦直辖区跨性别女性协会(Persatuan Mak Nyah Wilayah Persekutuan) 的主要推手,该协会超过90% 的成员是性工作者。起初设立的目的是为了让跨性别社群成员了解自身的议题。这个组织最后因被怀疑鼓励不道德性行为(“menggalakkan maksiat”) 而被迫关闭,最终不了了之。
道德观的议题不仅限于年长一辈。对于性事、性服务、女性以及LGBTQ+社群的保守观念,在社会成员之间不断地被巩固,让他们越来越难自动销声匿迹。
拉苏联(Rajsurian Pillai) 是一个经常在法庭案件中代表性工作者的刑事律师,他质疑我们的司法能否接受法律需要改变,他悲观看待,因为他认为马来西亚的法官主张捍卫传统的“亚洲价值观”,对亚洲人来说,讨论性事本身就是一个禁忌,更何况除罪化性工作。
他的见解是架构于马来西亚性工作是否合法的一些假设以及模糊地带。拉苏联指出虽然法律并未阐明卖淫是非法的,但为了卖淫招徕客人确实非法。他引用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多数被怀疑从事性工作的人士一般上都在第372B条文下被提控,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一年,罚款或两者兼施。
拉惹苏联说:“一般上都是卧底警察扮演嫖客,他会出庭作证说,他走在路上,被告把他叫停,然后提出可以提供性服务。一般上的说辞是,’你好,大哥,要玩玩吗?一个小时100令吉或50令吉!’ ”
“警察就是密探,之后会逮捕当事人,警察会表明身份,然后指控当事人犯下了以卖淫为目的在街上招徕的罪行。”
还押候审之后,多数人会认罪赔钱了事,罚款介于1500以及2500令吉。蒂尼姐以及苏薇说,早期的情况也是如此,不过当时的罚款数额相对比较低。
“很多时候,在第372B条文下被提控的人无法聘用律师来辩护或他们想免去审讯过程的麻烦,而且可能耗时长达一年。”
拉苏联说,很多性工作者都不想经历这些。
如果一个性工作者在法庭抗辩,他们可能必须在法庭上重述被逮捕当晚的经过。拉苏联认为,这可能有点麻烦。首先,该名性工作者或许没有能过佐证自己说法的证人。之后,他们过去被逮捕的记录,可能会对案件不利。在法庭上,他们必须解释为何凌晨两点依然在荒凉的后巷徘徊。
被逮捕也有风险。如果当事人是跨性别者,想象一下,如果他们被扣留在男性或女性专用拘留所或监狱,都可能不符合他们自身性别认同。这也是为何一般上性工作者选择认罪了事。
有趣的是,上一条条文,即第372A刑事法典,的确将以卖淫为目的雇佣他人的行为,例如皮条客的行为诠释为非法。根据拉苏联过去六年代表性工作者的经验来判断,鲜少有人在这个条文下被逮捕,因为要证明一个人靠性工作者交易来讨生活不容易。
相较起来,逮捕性工作者容易多了。
展望未来
苏薇以及蒂尼姐都认为马来西亚的性工作应该除罪化。这是从别的国家的政策取经,性服务被合法化或除罪化,他们希望这样的措施可以让马来西亚性工作者的生活更从容一些。
苏薇说,马来西亚对性工作者的待遇最糟糕。
她说: “我去过印度加尔各答, 那里的性工作者很强大,他们的丈夫、家人以及民众都给予支持。所以他们很强大。甚至连警方都不能踏足他们的场所,他们还有工会领袖。”
蒂尼姐反之认为政府是永远不会合法化性工作,因此她改变策略,将推广性工作者权利的议题变成了女性议题——其中的逻辑是女性公民拥有医疗、教育、工作等权利。
“所以,我转换方式,如果性工作者都不公开出来,即使我喊破喉咙都无济于事。”
无论如何,要挑战为了卖淫招徕的罪行——即刑事法典第372B条文,并非易事。例如,我们需要一个先例,就是有人要在相关法律下被提控后,挑战相关法律,将案件一路带到最高法院,即联邦法院。
拉苏联说,挑战必须基于相关法律条文抵触联邦宪法,因此违宪,该条文不仅是错误,甚至不该出现,这是非常艰巨且长年累月的斗争。他认为,目前朝野双方都无人会提倡将性工作除罪化。
正因如此,很多协助性工作者或在生计以及医疗方面为他们提供协助的人,都必须低调行事。
“一旦你公开推广,马来西亚人就会说,这是鼓励性工作”。
拉苏联说,人们不明白很多性工作者迫于无奈,因为他们没有选择——他们被社会边缘化,无计可施,性工作是他们走出贫困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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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何性工作被污名化?性工作者又为何因为他们的工作被歧视?到底如何可以最有效的建立性工作者的联络网?在新常态下,性工作者又面对怎样的挑战?这些挑战与毒品又有什么关系?记得留意接下来的性工作者文章,了解他们生活的真实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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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按:一些读者询问为何我们的性工作者系列里皆有红伞。这是因为红伞是全球性工作者运动的标志。源自于性工作者聚集于2001年第49届威尼斯艺术双年展。性工作者当天高举红伞游行。有人说,因为红色让他们更为显著,可与当地的游客有所区分。有人认为,因为红色象征爱,而雨伞向来都有着保护人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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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nodh Pillai 是一名LGBTQ+议题作者
本项目是Vinodh Pillai, Queer Lapis 以及 Projek Dialog 的合作项目。
插图:Art.Zaid
编辑:冯启德,Thilaga, Ryan Ong, Lee Jia Chze 以及 Soo Kin Yong